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
正当看到了市场前景的三个创始人准备大干一场时,却发现很难找到投资人来支持这个项目。
如同漆过的木头,你需要刮下这些炫彩的部分,才能看到底下的木头。
没有核心优势,到处被别人“借鉴”。
他们当中,感觉到“不幸福”的人群比例几乎与低收入群体(年收入1-3万元)相当。
所以即使连续3次创业都以失败告终,他还是想去一家创业公司担任类似“合伙人”的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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